‧聯合新聞網 2009/01/14
消基會南區分會統計去年的消費申訴案,電信類高居榜首。有消費者不明就裡啟動手機更新功能,手機自動下載程式,兩天的費用高達近2萬元;還有消費者打電話給色情簡訊業者要求不要再發簡訊,卻被視同消費須付錢。
南區分會統計去年書面申訴案件共345件,電信類42件最多,其次購屋類35件、壽險類33件及書報文具類26件等;電信類在96年度時排名第2,去年躍居第1。
電信類的糾紛形形色色,一名女姓消費者去年7月接到中華電信手機帳單,一筆「行動通訊」費用4004元,雙方協商沒有結果後向消基會申訴;協商時發現消費者應該是在無意間啟動手機的自動更新功能,讓手機隨時下載更新程式,短短兩天就下載了近兩萬元的程式。
其中最貴的一項下載程式,費用高達7000多元。由於消費者曾向中華電信反映,表示根本未下載,中華電信將近兩萬元的費用打折為4004元,但消費者仍認為不該付錢。
中華電信指出,消費者雖然認為未啟用更新功能,但機房確實有收到消費者的更新要求,最後雙方協商以「吃到飽」的收費模式,消費者付850元。
還有一名消費者去年10月不斷接到色情簡訊,他要求對方不要再傳簡訊,但對方是語音系統,他依指示操作按鍵,12月時卻收到遠傳電信帳單,其中有「加值型服務」費用400元;遠傳告知因為消費者同意訂簡訊,每封付費20元,共計20封,經過協調消費者堅持未同意訂簡訊,遠傳未收費。
消基會主委林瑞成表示,手機的功能愈來愈多,電信業者的服務也愈多元,消費者一旦發現帳單不明費用,都應主動向電信業者查詢反映,保障自己的權益。
消基會南區分會統計去年的消費申訴案,電信類高居榜首。有消費者不明就裡啟動手機更新功能,手機自動下載程式,兩天的費用高達近2萬元;還有消費者打電話給色情簡訊業者要求不要再發簡訊,卻被視同消費須付錢。
南區分會統計去年書面申訴案件共345件,電信類42件最多,其次購屋類35件、壽險類33件及書報文具類26件等;電信類在96年度時排名第2,去年躍居第1。
電信類的糾紛形形色色,一名女姓消費者去年7月接到中華電信手機帳單,一筆「行動通訊」費用4004元,雙方協商沒有結果後向消基會申訴;協商時發現消費者應該是在無意間啟動手機的自動更新功能,讓手機隨時下載更新程式,短短兩天就下載了近兩萬元的程式。
其中最貴的一項下載程式,費用高達7000多元。由於消費者曾向中華電信反映,表示根本未下載,中華電信將近兩萬元的費用打折為4004元,但消費者仍認為不該付錢。
中華電信指出,消費者雖然認為未啟用更新功能,但機房確實有收到消費者的更新要求,最後雙方協商以「吃到飽」的收費模式,消費者付850元。
還有一名消費者去年10月不斷接到色情簡訊,他要求對方不要再傳簡訊,但對方是語音系統,他依指示操作按鍵,12月時卻收到遠傳電信帳單,其中有「加值型服務」費用400元;遠傳告知因為消費者同意訂簡訊,每封付費20元,共計20封,經過協調消費者堅持未同意訂簡訊,遠傳未收費。
消基會主委林瑞成表示,手機的功能愈來愈多,電信業者的服務也愈多元,消費者一旦發現帳單不明費用,都應主動向電信業者查詢反映,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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