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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11, 2010的文章

警方的八點提醒-讓女性朋友遠離危險

來源:Sentient Crossing - udn部落格 馬修昨天收到朋友轉寄來的E-mail,標題是” 警方的提醒 ”,信裡提到八點注意事項,這八點注意事項雖然都很簡單,但平常卻很容易忽略,女性朋友們一定要仔細看喔~ 男性朋友們請幫忙告訴自己的媽媽、太太、姊妹、女兒等等…,底下轉載該信件內容: 真心的提醒: 1.警方的提醒:手肘是身體最有力的部位。距離夠近,就善用手肘! 2.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夾或錢包,不要遞給他,而是將皮夾或錢包往遠處丟去。歹徒很可能對財物比對你有興趣,他會去拿皮夾或錢包,這是你逃跑的機會。往反方向拼命跑! 3.假如你被丟進車子的後車廂:把車後燈踢破,將你的手從洞中伸出去,用力揮手, 駕駛人看不到你,但是其他人看得到。這個方法救過無數人命。 4.女性常常在購物、吃飯及下班後進入車子,然後就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如記帳、列清單等)。千萬不要這麼做!歹徒會藉機觀察情勢,闖入車內,拿槍威脅, 控制你的行動。進入車內,立即鎖門,駛離現場。 5.在平面停車場及立體停車場的幾個注意事項:     * 要警覺:環顧四周;察看車內的乘客座和後座。(接近車子時,留意車底。)     * 假如你的車子停在箱型車旁,則應該從乘客車門進入你的車子。許多連續殺人犯都是趁著女性要進入車中時,將她們拖進箱型車中加害。     * 觀察停放在你左右兩邊的車子。如果有男性單獨坐在最近的鄰車內,最好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找保全人員或警察陪你回去。寧願防患未然,也不要終生遺憾。(大驚小怪總比喪命好。) 6.永遠搭電梯,不要走樓梯。(樓梯間是一個可怕的地方,容易讓人形單影隻,變成最好的犯罪場所。) 7.假如歹徒有槍而你並沒有受到他的控制,一定要跑!一百次中,只有四次歹徒會襲擊逃跑的目標;即使他攻擊你,大多不會是致命的部位, 要跑! 8.身為女性,我們總是發揮同情心:不要再這樣!這樣會增加被強暴或是殺害的機會。一個叫泰得‧邦迪(Ted Bundy)的連續殺人犯就是一個相貌堂堂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總是利用女性的同情心。他走路時帶著一根手杖或是跛行,經常要求別人「幫忙」他進入車內或是看一下他的車子,趁機綁架受害者。 最近有人告訴我,他的朋友在晚上聽到門口有嬰兒在哭,不過當時已...

十項必教的兒童自我保護措施

來源:酷玩意部落格(sharecool.org) by 馬修 under 新聞大事紀 今天的蘋果日報A8版有一則很變態的新聞,一名有猥褻前科的40歲的男子,兩年前才剛出獄,今年初居然利用小孩的天真,至少誘拐一名八歲與一名十歲的小女生到牛舍內拍攝不雅照片,甚至還猥褻兩名女童。 而看完這則新聞之後,除了很氣憤這種人渣之外,也希望政府能夠針對犯下性方面的罪犯進行更嚴密的追蹤管制,才不至於再讓更多的小孩或是女性受害。此外,蘋果日報上還列出了七項大人可以教導小孩自我保護的措施(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婦幼隊提供),也是可以避免這類傷害的一種方法,其中有幾項還蠻重要的,筆者再加入了自己增加的三項,大家可以參考一下並多多宣導給身邊的小孩子, 十項必教的兒童自我保護措施如下:    1. 遊玩、作業、上下學、買糖購物時要結伴而行。    2. 不要讓其他人隨意觸摸,尤其是私處,即使是熟人、親戚亦然。    3. 不搭乘陌生人的車子。    4. 駕車的陌生人問路,要保持距離,不可貼近車身。    5. 出外時一定將行蹤告知父母,並言明返家時刻。    6. 避免單獨行經狹巷、昏暗地下道、空屋偏遠公園、無人管理盥洗室。    7. 不單獨與陌生人共乘電梯。    8. 不能拿陌生人所給的金錢與物品,也不能食用陌生人所給的食物飲料。    9. 任何人假借父母名義要做什麼事情之前,都要先打手機給父母求證,或是請其他長輩或是師長同行。   10. 當有人威脅不得講出某些事情的情況發生時,一定要告訴父母,這樣才不會被壞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