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IT財富網 我在一本書上看過這麼一個故事,講的是在一片美麗鄉間景色中的一間房子裏,牆上裝有三面鏡子。 第一面鏡子,表面凹凸不平,且有污點,看起來很髒。 第二面鏡子,清潔精巧並裝飾有精美雕刻的鏡框。 第三面鏡子,既沒框子也沒有裝飾,只是一面潔凈清楚的鏡子。 當面對第一面鏡子時,我們看到了什麼?回答是:“一面不乾淨的鏡子。”第二面鏡子呢?回答是:“看到了一面精美的鏡子。”第三面鏡子呢?回答是:“看到一片美麗的景色。” 我覺得這個故事講出了執行的真諦:真正的執行就應該如這第三面鏡子──人們看到的是結果:從鏡子中看到的是美麗風景,而不是表現自己作為鏡子的特色(雕刻精美的鏡框)。 但執行的難度也正在這兒。在所有的集體活動中,人的本性始終繞不過一個永恒的坎:以自我為中心。每個人都要在照出美麗景色的同時,告訴別人“這是我照出的,而不是別人照出的”。可一旦以“自我為中心”,客戶或結果就可能會放置到第二位或第三位。 所以, 真正有效的管理者,是用組織、制度或文化來實現執行,通過一套組織、程式來約束越軌行為,或者用文化 (比如客戶第一) 內在地改變行動觀念。 這樣一來,在大多數情況下,執行就是一種緊盯 目標下的簡單重複過程 。 這種鎖定 目標簡單重複的過程 ,甚至可以上升到職業化的程度。 所謂的職業化就是在商業行為中始終堅守基本的商業規則與商業道德,以公司利益和目標而不是個人的好惡作為自己行動的準繩。 所以, 職業化中的執行講的是“認真第一,聰明第二”。 然而,擁有“強烈自我”的個人在大多情況下是“聰明第一,認真第二”,特別是企業的領導人“極度聰明”的時候。這種時候企業表現出來的不一定是業績的問題,而是企業制度性能力的缺乏。我覺得這可能就是大部分中國企業在“執行”問題上的真相: 因為 企業家執行能力太高 ,反而導致 企業執行能力太低 。 在這裡,我們應當注意一點,企業家的執行能力與企業的執行能力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企業家的執行能力是個人能力,而企業執行能力是組織能力或制度性的能力。 企業家的執行能力是 人治 ,而制度性執行能力是“ 法制 ” 。 人治 的 企業家能力 通常是用“ 能人 ”,背後的哲學思想是“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而制度性執行能力背後的哲學思想是:人是一定要犯錯的,所以用人就一定要疑,要建立一套制度來規範和約束人們的行為。 美國著名管理學家、《基業長青》一書...
這是一個以3C資訊、電腦資訊、學習為主的園地。 從小樹慢慢開始成長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