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觸犯著作權法 企業要自保

2008/05/23

【本報訊】

近幾年來雷厲風行的企業非法軟體查緝動作,讓許多企業負責人引為戒慎恐懼,深怕一不小心,就有盜版觸法嫌疑。

根據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所公佈的調查數據顯示,企業所使用電腦平均每台都安裝有高達10.7套的商用軟體;再加上往年的企業盜版查緝案例中,有七成的檢舉人都是來自離職或現任員工,因此可以輕易推估,「如果企業稍不重視軟體版權管理工作,勢必會立即面對極大的法律風險。」

BSA指出,最常見的企業軟體侵權行為,包括-未依授權規定安裝,例如將一份單機版的合法授權軟體,同時安裝在多部電腦上;或者業主與員工為貪圖一時之便,直接在公司電腦中安裝盜版軟體。企業軟體侵權行為在遭受法律追訴時,除了員工將接受調查外,在任何情況下企業主都完全無法免責,而必須連帶承受刑事懲罰,因此企業管理者的確應該及早面對軟體侵權管理問題。

BSA建議國內企業,應當儘快建立正確的軟體資產管理制度,以維繫企業的正常營運發展,同時也能保護寶貴的商業名譽。企業可以透過以下步驟來快速建立軟體管理策略

首先是訂立明確的軟體管理政策,包含制定組織的軟體使用條例,並與員工切結簽署軟體使用條款,約束不得使用盜版軟體。接下來是建立稽核評估機制,包含成立專責的軟體盤點清查組織、派遣適當的負責人力,同時也要選擇適當的軟體財產管理工具,最重要的是趁著清查工作執行時,徹底備妥所有必需的軟體證明文件,包括授權文件採購單發票收據等。最後,就是長期的教育宣導工作,要不斷提醒員工建立正確的軟體版權概念,切莫因一時之便而使用盜版軟體

使用盜版軟體絕對是得不償失的行為,高額的民事賠償金額將遠超過軟體採購費用。同時,因為查緝對公司形象造成的嚴重傷害,損失將更難以估計。

【2007-08-02/經濟日報/C6版/軟體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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