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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電腦灌盜版軟體一經查獲公司負責

更新日期:2008/06/18 09:30 隨著國人對著作權的重視,國內公司行號的盜版率逐年遞減,七年前還有53%,去年已經降為40%。不過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表示, 外勤業務人員 用的筆記型電腦,無論是公司配發或私人的電腦,只要是公務使用,公司就必須負責灌 正版軟體 ,不然一經查獲,公司負責人必須負擔高額的 民事賠償 ,甚至還有 刑事責任 。(劉映蘭報導) 近幾年來國內商用 軟體盜版 率逐年下降,從2001年盜版率一半以上,到去年為止已經降到40%。推行反盜版的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除了積極查緝公司行號的軟體使用情形,更進一步指出, 業務人員 等筆記型電腦如灌有盜版軟體一旦查獲,公司必須負擔賠償責任。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賴秀雯表示:「一般公司會配發筆記型電腦或要求業務自行購買筆記型電腦,由於這台電腦是為了公司營運所使用,如果裡面軟體使用的是盜版的話,依照我國 著作權 法的保護,公司負責人必須負擔相關的 法律責任 。」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曾經查過上市、櫃公司 正版軟體 使用情況,曾經有一間公司因此被判必須負擔 2000萬元 的罰款。賴秀雯指出,著作權法有分 民事 和 刑事 兩部分刑責, 民事部分依照侵權金額計算賠償,而刑事部分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文章評論 : 企業如果不是很專業的需求,可以考慮使用 免費軟體 或 自由軟體 ,減少軟體購買、升級和學習成本的負擔。